【福华】大地上的欧洲人(1984背景)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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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问我为什么大洋国面积那么大还搞不定一个阿富汗,为了迎合福华设定,暂且让我们假定阿富汗还没被打下好了,当做小片区局部战场什么的,迟早要完那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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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ohn肌肉僵直,寒毛耸立,他保持着冷静,手悄悄摸上了藏在衣服底下的枪——那是从黑市弄来的,花光了他的积蓄——John警觉地转身望去。

  教堂门口站着一个穿深蓝色风衣的高个子男人。

  “你好,医生,阿富汗的战事真是吃紧,是吧?”这个穿风衣的男人开口说道。他肤色白皙,典型的欧洲脸孔,鼻梁高耸,英俊的五官,组合起来有一种非凡的魅力。高个子男人顶着一头凌乱的黑色卷发,他快速扫视了John一眼,朝John微微点头致意。

  John不得不抬头才能看清来人的脸。这个莫名其妙出现的男人对John而言过于高大了。John一眼就注意到高个子男人面庞上的那双眼睛——像上帝精心安置的珍宝,正妥贴地镶在两道深重的眉毛底下。碧绿的、美丽的,深邃仿佛无星的夜空,美丽如同耀眼的宝石,质地坚硬,发自内心地闪烁着冷漠和高傲,显得高深莫测。

  他仿佛闻到了战场的硝烟,深埋其间的是死亡的翳影。

  “你认识我?”John警觉地问。

  “不,我并不认识你。”高个子男人说,用那种漫不经心的傲慢腔调拖长了声音:“哦——你在疑惑我为什么知道你是军医,以及知道你来自阿富汗。”

  “对。”John承认道。这没什么不好承认的。

  “很明显。”高个子男人说。阳光和微风相携穿过荒废的教堂。好天气让 John的态度柔和了一些。那头乱糟糟的卷发让那个穿风衣的男人看起来甚至有点可爱,如果那双眼睛不是像在看一个傻瓜一样注视着你的话。

  “观察,只要观察就能得出答案,很明显。”他第二次说了那个词——很明显,“看看你那呆样吧——到处都是答案。我和你的不同之处在于——我在观察,而你只是看,没有观察。”

  John用疑惑的眼神望着他。他的好奇心被引起了,但他的理智仍提醒他要保持警惕。

  “你的腿显然不是炸伤的,那得截肢。也不是扭伤的,那没必要包纱布。从血迹渗出的情况来看,很明显是枪伤。从你站立的姿势可以得出你是个军人,训练有素。更别提你的军人气质非常明显,只有上过前线经历鲜血洗礼的人才能拥有。至于医生——哦,你的手很稳,保养得当,显然它被悉心护理。军中的莽汉可不会在意这个。不是有洁癖的勤务兵就是军医。我倾向后者。”

  卷发男人语速飞快地吐完这段话,他说的轻松又随意,好像只是在谈论今天的天气。看着John惊奇的脸,他以一种不带温度的、奇异的笑容微笑了一下,好像在微笑的只是他脸上的皮肤或是黏在他脸皮上的面具,“看来我猜对了,请把你的右手给我。”

  John发现他的手已经不在他的枪柄上了,他在不自觉中放下了警惕,难以想象!他犹豫地看了看对方伸出的手,不知要如何应对这种场面,但John最终决定依从自己的直觉——直觉告诉他可以这么做——于是John一瘸一拐地走上前,伸出自己的右手。

  高个子男人也伸出手,John注意到那只手拥有修长的、骨节分明的手指,肤色和他的人一样苍白得过分,透出一种强有力的姿态。他捏了捏他的手掌,又在手指的第二排关节下停留片刻,接着,卷发男人若无其事地缩回手。“毫无意外。”男人说,“刀茧比枪茧还厚——常年使用手术刀——是个军医。”

  “太奇妙了!”John脱口而出。他瘸着腿退开一步,再度打量这个卷发的高个子男人。John这才意识到他穿的不是党员制服,也不是军服,反而像是革命前常见的样式——也就是群众的服装——但他敏锐迅捷的洞察力,他由内而外透出的冷漠、并且理所当然地高人一等的气质,这一切使他看起来无论如何也不像一个愚蠢的群众。何况他的风衣的料子看起来该死的好极了,那是在革命前也不可多得的奢侈品。

  在John沉思之际,穿风衣的男人已经自顾自地越过他走向那堆原是长椅的木块,并从一块较大的木头底下翻出一本裹着牛皮的厚厚的笔记本。接着,他从风衣口袋里找出一支笔,在耶稣受难像前满是碎石与灰尘的台阶上坐下,打开那本厚实的笔记,在光滑的纸页上刷刷书写起来。

  “你不会说出去的,是吧?Dr.Watson?”

  “你认识我?”John忍不住再次问道。

  “哦,不。”他笔也没停,一边飞快地说:“首先你是个负伤退役的军医,刚回到伦敦还没待够一个月——看你的伤势就知道了——而这两个月马拉巴尔前线稳定,战况激烈的地方只有阿富汗,所以是阿富汗。军中比较忙乱,为了辨认自己的衣服军人会有在军装上绣名字的习惯。显然你保持了这个习惯。在你的袖口,你伸手的时候我看到了。你在袖口用和制服颜色相近的线缝上了Watson——你的姓氏,所以我知道该叫你什么——但伦敦可不同,没必要在衣服上绣名字,选择与制服颜色相近的线说明你意识到了这一点——我不认为你会为了坚守一个习惯而让自己处于可能的危险境地中。那么为什么还要绣名字呢?”

  男人顶着一头乱糟糟的卷发从纸页间抬起头来,用他毫无温度的绿眼睛看向John,犀利的目光仿佛将John的身体洞穿了,直直刺进那个勇敢又无助的灵魂。

  “那个名字。”他快速地说:“女性的笔触,当然,是你写的,缝得很仔细——回到伦敦之后完成,对某位女性的作品的精心模仿,哦——显而易见。”他顿了顿,“你怀念她,你爱她——通奸罪。思想犯和通奸犯,一位军医,有趣极了。”他用的是陈述句。

  John发现自己的手不可遏制地颤抖,有那么片刻John甚至想从腰后拔出枪来给他一记子弹让他闭嘴,但他没有这么做。

  他的手仍在颤抖,他如坠冰窟。

  “哦,省省吧。我知道你带着枪。你不会杀我的,尽管你很想这么做。”卷发男人停了笔,将那本厚实的笔记合上,慢条斯理地说:“首先,枪声会给你带来麻烦。其次——军医,道德观念极强,不是迫不得已不会开枪。”仍是该死的陈述句。

  接着,他站起身,大踏步往残缺不全的耶稣受难像走去。当John控制好了自己的情绪的时候,卷发男人已经在把笔记本藏在坍圮的高大十字架下的一堆碎石屑里。这十字架已经倾颓得不成样子,但仍可窥见往日的精妙与高大。在他藏东西的时候,他的脚边正躺着一块残缺的小半截十字架,上面雕刻的受难者的脸正对着他的方向。那是耶稣,正用痛苦的眼神注视他。

  “你看到了。”高个子男人转过身,把手插在风衣口袋里,注视着John。John抬头看着卷发男人,毫无关系地发现他整个人修长到有些削瘦,并且苍白。那双美丽又冷漠的碧绿眼睛里流动着某种剔透又神秘的精神力量,其中居住着一个高贵、透明的灵魂。这时,一阵风拖着长长的尾巴掠入教堂,猎猎吹拂教堂一角悬挂的那块摇摇欲坠、千疮百孔的丝绸挂画。卷发男人的风衣也猎猎作响。

  “你不会说出去吧?Mr.Watson?”他用的是肯定句。

  John注意到了那个词,不是叫他医生,也不是叫他同志,而是先生,那个年代的常见称呼。这个称呼神奇地让John感到自己好像回到了革命以前的年代,某种奇特的、温暖的光辉蔓延过他的四肢百骸,将他的敌意瞬间熨帖妥当。他注视着那双美丽又严酷的眼睛,不由自主地点头,“当然。你也不会说出去吧?”

  “哦,我可没那个闲心。”卷发男人说,神态变得懒洋洋的,他似乎已经确定他毫无威胁。他仍在看着John。“说不定一个小时后它就从我的大脑里删除了。我得走了,好运。”

  “好运。”John回应道。

  在高个子男人走出教堂的前一刻,John想起了什么,回头发问:“Who are you?我还不知道你的名字。”

  “Holmes。”高个子男人说,他顶着那头乱蓬蓬的卷发回头,美丽的绿眼睛好像捕住了阳光,“Sherlock Holm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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