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华】大地上的欧洲人(1984背景)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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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天,John Watson在和平部看见了Sherlock Holmes。

  这很令人意外,因为Sherlock Holmes看起来一点儿也不像个党员——他不穿制服,也不穿军装。他常年穿着那身黑风衣,那风衣看起来就像群众的样式,但又笔挺、修身,看起来体面极了,与寻常群众穿的那种松松垮垮皱皱巴巴的大衣全然不可相提并论。这身装扮在和平部——事实上——在任何一个部门都惹眼极了。

  无论他是不是群众,但总之不像个党员。John这么想,可从Lestrade和其它长期驻守伦敦和平部的党员同志对此人的态度看来,他不但是个党员,还担着不小的职务。

  见鬼。

  “真奇怪。”John一边不动声色地观察周围人的反应,一边开口表达困惑,“他没有穿制服,也没有穿军装,我回伦敦这些天来还从没见过这位同志呢。他是谁来着?”

  “一个怪胎。”他身边有个尖利的声音愤恨地回答他,“侦查司的司长,一个狐假虎威的光杆司令!”

  John惊异地转头看去。出声的是Donovan女士,她是Lestrade手下的侦察兵之一,主要负责些整理文书和写报告的工作。她穿着巡逻队的深蓝色制服,巡逻队的袖章在她手臂上整齐地挂着,她腰上系着一条鲜艳的红色腰带,和大多数女党员一样,她加入了青少年反性同盟——尽管她早已算不上青少年,并且正打算怀一个孩子。

  她是你能想到的最忠于政党理念的那种女人,她提到孩子时总是说:“这是我们对党的义务。”

  这让John想起了Mary,倒不是因为相似,恰恰相反,正是因为她们彻头彻尾是彼此的反面。她们是两个极端,从人种、工作、性格到对孩子的看法都完完全全背道而驰。

  Mary总是说:“孩子是我们存在的证明与延续,我们用全部的爱呕心沥血为之倾注浇灌……他们是被爱着的,一切存在都需要被爱着。”

  她总是用存在这个词,就像她把自己的灵魂种在了大地上,还要把泥土填到脚踝。

“但那时你若有些孩子尚在人世,   

   你就活两次:

   在他身上,

   在诗里。”

  Mary虔诚地护着她隆起的小腹,轻柔地说,“我觉得她是个女孩,John。她在踢我呢,女孩们都喜欢莎士比亚,我妈妈怀我的时候,我爸爸总这么说,他也常给我念这些。我果真是个女孩。”

  “以后我们可以告诉她,你还没出生的时候,最喜欢《十四行诗》的第十七首,因为她爸爸只记得第十七首。”John温柔地拥住妻子和尚未出世的孩子,“如果是男孩,我们就告诉他,你还没出生的时候,就像个女孩一样热爱莎士比亚。”

  “如果是女孩,我要叫她Rosamund。”Mary说,“不叫Catherine,也不是Emily。”

  “我觉得Catherine挺好的。”John嘀咕着。

  “你说什么,亲爱的?”

  “Rosamund很好,这个名字很美。”John立刻说。

  接着,在昏暗的煤油灯下,他又为他尚未出世的小女儿念起了他唯一记得的莎士比亚:

“未来的时代谁会相信我的诗,

   如果它充满了你最高的美德?

   虽然,天知道,

   它只是一座墓地,

   埋葬着你的生命和一半的本色。

   如果我写得出你美目的流盼,

   用清新的韵律细数你的秀妍,

   未来的时代会说:

‘这诗人撒谎!’

‘这样的天资哪里会落在人间!’

   于是我的诗册,被岁月所熏黄,

   被人蔑视,像饶舌的老头;

   你的真容被诬作诗人的疯狂,

   及一支古歌夸张的节奏:

   但那时你若有些孩子尚在人世,

   你就活两次:

   在他身上,

   在诗里。”

  在此,他早已在心中念诵千遍万遍,乃至日日夜夜,辗转不休。

  “英国人都应该读莎士比亚。”Mary喃喃着,在丈夫深情的念诵中露出一个微笑,煤油灯昏黄的火光落在她身上,就像自天上降下神性或母性的光辉。


  John立刻停止了关于Donovan和Mary的联想。

  他不得不停止,他装作擦汗,抬手擦了擦眼角的湿润。

  “侦查司这个部门是做什么的?同志,据我所知,侦查思想行为不是仁爱部的工作吗?”John虚心地问,语调是恰到好处的困惑,“光杆司令?难道侦查司只有他一个人?我的老天,他一个人能干一个司的活儿吗?”

  “他可不干活儿,至少我没见他干什么活儿。他自称是个咨询侦探——鬼知道这是个什么玩意儿——整天做些神神秘秘的事。但他有特权,他有权对其他人保密,并且直接向内党汇报工作。”Donovan嗤了一声,她厌恶的目光盯着卷发男人的背影,就像要在那上面刺出一个洞来,她大声说:“我敢打赌,他私下里一定干了不少见不得人的事儿——如果我找到证据,一定要揭发他!Watson同志,我建议你离那个怪胎远一点!”

  Sherlock就像没听到Donovan的挑衅似的,仍大步流星地向前走。

  “对Holmes同志友好点儿,Donovan同志。”Lestrade走过来,阻止Donovan破坏党内团结,“我们的工作还需仰仗侦查司的协助。”

  “侦查司的协助?”John好奇地问,“Lestrade,你的辖区住着的都是群众啊。有什么事件需要这么个特殊人物的协助呢?”

  “群众中发生的疑似牵扯到党员的案件。”Lestrade好脾气地解释,“你知道,我们的辖区里聚居着大量群众。有群众的地方总会有点乱子。有时候,我们会发现这样的事,比如谋杀啦,强奸啦,离奇古怪的事情啦,形迹可疑的人啦,但我们找不到线索。这个时候,我们会申请侦查司的协助。”

  “这些都归你们管?”

  “按老话说,我们也算警察,Watson同志。虽说按理应该是仁爱部来管,但仁爱部建立至今还没几年呢,他们现在主要在抓党内的思想犯,那句话怎么说来着,‘打扫好屋子再请客’。总之,他们现在还顾不上这些犯了法和群众有了牵扯的党员,你知道,抓这些老鼠可不容易。但再过几年,这类杂事估计就全归仁爱部管了。”

  John眼睁睁看着Sherlock Holmes目不斜视地走向这层走廊尽头的一个房间,那儿据说是个办公室,可John这么久以来,今天才见到有人走进去呢。

  那个卷发的高大人影从口袋里掏出钥匙,John紧紧盯着他。在开门的缝隙里,John看见了明亮的窗户、一面巨大的堆满档案和文件的书架墙、还有地上堆放的纸张——这么多纸质的东西堆在一起,按理说是很危险的,要知道——就连钢笔,现在也只能在自由市场偷偷摸摸地买到,而John上次拿起笔,那还是在阿富汗硝烟弥漫的军营里给重度伤残士兵的手术单签字的时候呢。

  John必须承认他对侦查司产生了好奇。

  “Watson同志,新一批口述记录器已经到这一层了,有空搭把手么?”有人招呼他。

  “以后办公就可以减少用纸了么?”Donovan愉快地说:“同志,你知道的,像我们这样做记录工作的人,恨不得把键盘天天抱在身边。可电脑太笨重了,又不便于携带。”

   “它将成为所有党员不可或缺的办公用品。”那个人说,“落后缓慢的纸笔将被彻底淘汰。一切写着谋反信息的小纸条都将不复存在,一切谋反的言论都将被电子屏幕监听,藏在同志们当中的思想犯将无所遁形。”

  “妙极了。”Donovan高高兴兴地说。

  John打了个寒颤。

  他又一次不由自主地朝侦查司的方向看去,那扇神秘的门紧闭着。他不相信那里面会没有电子屏幕。至于SherlockHolmes本人,John相信,他也压根不是什么正直的好同志:他有一本秘密笔记,他随身携带墨水和钢笔——

  John毫无缘由地替这个怪人担忧了起来,也许是因为他们为彼此保守了秘密,也许是单纯的愚蠢的同情心。但在John身上,同情心是一种多么理所当然的发光发热的品质啊!不然他为什么要去当一名军医呢?

  他从那位咨询侦探身上嗅到了一种不同寻常的危险,就像战地的烟尘会发出的那种味道,就像炸开的弹药和干涸的血会发出的那种味道。对John而言,这非常迷人,非常有吸引力。这种吸引究竟是一种反抗的苗头,还是只是一种单纯的热爱战场的本能,John不知道,他觉得他更倾向前者,因为那是个更合适的理由。

  没有人会喜欢战争,他也是。

  十分钟后,铰链发出疼痛的吱嘎声,侦查司的门向内狠狠拉开,这个特殊部门的长官从那扇神秘的门里冲了出来,连门都忘了关,以致于他跑出几步之后,又不得不小跑着折回锁上门,他兴奋发亮的眼睛和狂热的肢体语言大摇大摆地向所有人宣告他正处于兴奋状态。

  这种体征很不寻常,有点像摄入了促使神经兴奋的药物。John想。

  这个古怪的侦探冲进正在领取口述记录器的人群里,到人群中心一把拽住John往外挤,John只来得及把手上的口述记录器塞给两个认识的女同志。而咨询侦探一边拽着他往外挤,一边高喊着,“哦,劳驾,同志!给我们让让道!”

  “Holmes同志!你要带Watson同志去哪里?他等会儿还要给武器研发司的子弹部门帮忙!”

  “我以侦查司司长的名义征用他!”Sherlock不耐烦地说,“我需要一个助手!而这些天Watson同志比所有没有残废的人干得都好!”

  侦探抓着John的胳膊,不由分说拉着他往电梯走去。黑风衣的长衣摆迎风翻滚,高大瘦削的侦探身旁跟着军医矮小利落的背影。

  “长官……我是说,Holmes同志。”John必须得忍着左腿的疼痛小跑才能跟上侦探的步伐,奇异的是,他的大脑对此并无任何怨言,大概是实在受够没完没了的零碎活计了。他有些不好意思,因为他委实没有Holmes说的那么能干,“谢谢您的赞赏,不过……”

  “你上过前线。”咨询侦探突然说。

  “诺桑伯兰第五燧发枪团上尉兼随队军医。”John不自觉挺直了脊背,向侦查司司长行了个标准的军礼。

  电梯到了,铁门颤巍巍地打开,里面空无一人,他们的脚和拐杖踢踢踏踏地跨进电梯,铁门沉重地关上了,电梯开始缓慢地向下运行。

  John注意到Sherlock的目光扫了电梯一角的监视器一眼。

  “你一定见过很多死人和鲜血。”

  “是的。”

  “想看更多吗?”

  Sherlock坦坦荡荡地用平常音量询问,“你对敌人的鲜血一定很适应,对同志的也是,因为你需要拿稳手术刀拯救同志们的生命。告诉我,医生!你想看更多吗?我看得出来你渴望在战场上报效国家,在这里做毫无意义的活计简直是浪费你的才华!同志,和平部讲究物尽其用!他们怎么能让一个优秀能干的退役军医去做给子弹拼装零件的活计?这是一个严重的决策错误!”他说得义正言辞,“相信我,同志,给我当助手比待在这儿更能为党效力。”

  “噢……”John舔了舔嘴唇,他看见了Sherlock背对着监视器给他使的眼色,一个不容置疑的眼神。他干巴巴地回答,“当然。我愿意跟你去,为国家出力,Holmes同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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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案过程很少会祥写,除非是剧情关键转折点,毕竟破案其它福华文写的够多了,原著和电视剧也都展示得够多了,悬疑推理的美剧也不少,既写1984背景,我就会尽量突出它的时代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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